关于公布揭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园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组织人事局,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现将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市评委会目录。按照国家和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由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各地各单位有需要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新增或调整的,按程序经同级、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在对外公开信息中调整。

 

三、严格规范评审行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目录公布的评审范围,规范有序地开展相应层级、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对于长期不开展评审工作,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或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责令进行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将予以移除出目录。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揭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pdf
  2. 附件2: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目录.pdf

来源: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