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引育国有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充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宣传思想文体旅游事业发展中具有较大发展创新潜力的专业技能人才和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 国有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育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育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牵头,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人才引育工作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人才引进

 

第四条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应符合《北海市年度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和实际需要,重点包括规划、环保、金融、英语、国际商务、对外贸易、信息技术、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营销、企业管理、水产养殖、哲学社会科学、播音主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媒体运营、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体育竞技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条件

 

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200强高校毕业生。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1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9周岁及以下,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身体健康。

 

(二)引进程序

 

市委人才办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可适时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程序如下:

 

1.制定引进计划。按照“急需紧缺、专业突出”的原则,市委人才办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结构现状,结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引进计划,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

 

2.发布招录信息。通过北海人才网、珠城先锋网、各大高校就业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接受人员报名。

 

3.招录程序。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择优选拔。

 

4.编制使用。确定录用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原则上使用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设立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用人单位没有对应编制的,根据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进行统筹。

 

5.岗位聘用。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入职后即可按规定聘岗,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二级,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八级或专技十一级,获得博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七级或专技十级。首次聘用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的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除外。

 

(三)待遇保障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正式录用后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补贴。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可享受3.6万元的生活补助,均分3年发放。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入职转正后,在北海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凭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及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使用承诺书,一次性申请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余额。

 

2.购房服务。在北海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补贴。

 

3.人才周转房。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入住管理按照《北海市人才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五条 教育、卫生健康领域优秀人才引育工作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引进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才待遇可参照教育领域优秀人才规定执行。宣传思想文体旅游专业技能人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方案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按规定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设置特聘岗位。根据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等需要,设置特聘岗位,设定引进条件,引进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人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按规定享受特聘岗位待遇。

 

第三章 培养管理

 

第七条 全链条 全周期培养。按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同阶段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制定分类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全链条全周期培养机制,对于新入职的聚焦岗位历练、副科级岗位的聚焦发展潜力厚植、正科级岗位的聚焦领导能力提升,积极推动人才更好更快地成长。

 

第八条 做好“传帮带”。安排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行一年期的“传帮带”指导,政治上引导、方法上传授、生活上关心。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人才的学习、工作和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第九条 强化教育培训。对照年轻干部胜任特征,查找短板弱项,制定个人提升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提升政治思想水平、专业水平。通过本地教学+外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让人才增长见识、开拓视野。

 

第十条 压担子培养。鼓励单位及时把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放到关键岗位进行锻炼,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岗位锻炼,使人才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有计划安排到自治区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先进发达地区挂职或跟班锻炼,到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信访窗口等一线压担子锻炼,到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应急处突等一线集中攻坚,通过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 大胆选拔任用。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对照“铁军”胜任特征,大胆使用在单位承担重要工作任务、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多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在条件艰苦岗位作出突出实绩的优秀人才,及时晋升岗位等级、调任机关或参公单位。设立“岗位周转池”,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设置事业单位管理七级、管理八级和专业技术十级、十一级等岗位,打破职数限制,畅通晋升渠道。

 

第十二条 畅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双向流动渠道。对于表现优秀、业绩较好的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可调任机关或交流到事业单位。安排选拔一定数量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市国有企业优秀人才进行双向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对于表现优秀的可择优选拔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发〔2018〕1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同时废止。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