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自治州 关于做好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书面稽核工作的通知


州属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书面稽核工作,我局决定采取“集中办公、网上、现场申报并行、统一稽核”的方式,统一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书面稽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州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在州本级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申报内容


在州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单位和个人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申报


1.拷贝电子数据。请各参保单位于2022年6月1日—6月30日期间自带U盘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10-11号窗口,拷贝《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表格数据。


2.填报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直接打开拷贝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表格,将新核定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填入文件中“工资”栏目内,并进行认真校对保存。参保单位的个人缴费工资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规定的“全省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填报(相关文件可到州人社局网站“社会保险”或“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3.相关资料。请各参保单位将填写完毕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连同以下相关资料于6月21日至30日前交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10-11号窗口。


①企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附2021年度劳资统计报表、会计明细账(工资情况部分)、财务会计报表(工资情况部分)原件及复印件(无工资情况报表的须提供应付工资账册)。


②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附2021年12月工资花名册及《2021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审批表》。


③所有参保单位均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网上申报


养老及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从2022年6月起可以通过社保网厅申报。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步:登录社保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企业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功能;(社会保险网上大厅单位版,如未在社保网厅注册账号的,请按以上网址注册后登录。)


第二步:点击“导出工资申报表及承诺书”,下载《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和《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承诺书》;


第三步:填写《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中人员的工资基数及填写《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承诺书》并盖章;


第四步:在“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承诺书”菜单下上传《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承诺书》;


第五步:在“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菜单下上传《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


第六步:点击“导入,并继续”,进入导入数据复核界面;


第七步:导入数据复核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实准确申报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大于0并保留至整数),认真复核新录入的缴费工资数据,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缴费工资申报出错。


(二)对拷贝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表格,各参保单位只需如实填列“工资”一栏,对其它内容和格式不得做任何修改。


(三)2022年1月—5月停保的参保人员仍须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四)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的同时,将对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情况进行书面稽核和后续实地稽核。


(五)请各参保单位在申报信息资料的同时,报送经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的《社会保险承诺书》(见附件)。


(六)对不按要求和规定如期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的,将按《社会保险法》、《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参保单位在申报基数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窗口经办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086870(社保)、6086873(就业)。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