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募集茂名市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条件

 

全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4、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0%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并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能够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5、用人单位见习岗位不得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30%,并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登录中智招聘平台“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页面(网址:https://ht.myjob500.com/rsbwjx/home)进行申报。

 

三、就业见习岗位公布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由所在地人社局进行审核并在中智招聘平台上发布,各级人社部门定期在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见习岗位,并适时组织就业见习岗位推介和就业见习对接活动。

 

四、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五、见习期限

 

3-12个月。

 

六、政策支持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可向所属地人社部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七、咨询电话

 

市直: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976921;

 

茂南区: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2536960;

 

电白区:电白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5599136;

 

信宜市: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8818551;

 

高州市:高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663906;

 

化州市: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331898;

 

滨海新区:滨海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5331286;

 

高新区:高新区组织人事局,2158077。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