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大连市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辽人社〔2021〕23号)和辽宁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连市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提高认识。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劳动合同宣传推广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深入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辖区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工作,尤其是针对模范和谐劳动关系获评企业、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企业、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企业等,把推广工作纳入相关培训、培育计划中,结合“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一并开展。

 

三是加强监督。各地区要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和解除(终止)电子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推广和应用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报告。

 

同时,为规范有序管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等工作,一并公布辽宁省首批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资质名录,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选择。

 

联系人:郜成;联系电话:88139137、15041193633。

 

附件:

1.大连市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

2.辽宁省首批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资质情况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发布《大连市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附件1-2.docx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