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关于优化生育待遇申报流程的通知(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
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疫情期间减少人群聚集,市医保中心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生育业务受理材料,以方便参保单位申报生育待遇,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育待遇受理材料审核权限下沉,由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人《结婚证》、《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审核,在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填报《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
二、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到窗口申报材料时,只需携带《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及收据原件、病志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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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