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关于优化生育待遇申报流程的通知(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


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疫情期间减少人群聚集,市医保中心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生育业务受理材料,以方便参保单位申报生育待遇,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育待遇受理材料审核权限下沉,由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人《结婚证》、《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审核,在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填报《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

 

二、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到窗口申报材料时,只需携带《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及收据原件、病志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执行时间: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1. 生育待遇申报承诺书.docx

来源: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