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认证程序、认证方式)


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自2022年1月10日起启动开展2022年度资格认证工作。截止目前,仍有部分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没有主动完成自助认证,为了避免影响这部分人员社保待遇的正常按时领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1、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全年认证一次,自2022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月份开始,将对未及时主动完成自助认证的待遇领取人通过出行、就医等有效信息数据排查等方式逐人核实,仍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至2022年10月30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暂停发放待遇。

 

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

 

4、因未通过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停发放待遇人员,经核实待核实具备领取资格的,自认证核验通过之日次月起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

 

5、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知单位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对于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损害社保基金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二、认证方式

 

1、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或亲朋好友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沧州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认证操作指南请关注“沧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2、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就地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3、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人员,以及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无法通过人脸识别手机认证的人员,可由亲属提前预约,依托社保经办机构安排上门认证。



相关业务链接:

  1. 沧州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2. 河北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