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关于开展全市清理重复参保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清理重复参保工作的通知》(粤医保便函〔2022〕572号)工作要求,我局定于5月20日至6月30日前对全市跨制度或同险种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下称参保人)进行数据清理,一人只能保留一条参保数据或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一地或多地、同险种或跨制度重复参保。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的参保情况,如有重复参保的人员,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或者前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重复参保关系。选择不在医疗救助身份认定地资助参保的人员,须做出主动放弃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格书面承诺,到认定地医保经办机构签署书面承诺书,并将书面承诺交当地经办机构留存备案。

 

我局将通过发送短信、邮寄信件、村(居)委通知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或参保人,参保人须在本公告发布或收到短信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选择,如仍未做出选择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保人已缴纳医保费用,自待遇享受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为参保次月1日开始)生效后暂停重复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来源: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