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关于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补充通知


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2号)要求,现就我市道里、南岗等六个主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五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二、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为重点的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具体行业见附件),可以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实施期限到 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自愿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实施期限到 2022年底。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按月足额缴纳。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参保企业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缓缴申请。下载“企业缓缴养老保险承诺书”,填写完毕后拍照上传,填写申请开始年月以及终止年月(格式例如:2022XX),选择行业类型,提交申请。或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受理端推送的缓缴申请信息及相关手续,办理并审核。


五、扩大实施范围后,扩大范围后的17个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年月不得早于2022年6月,终止年月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原有5个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年月不得早于2022年4月,终止年月不得晚于2022年12月。


注: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是指申请缓缴前三个月内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县(市、区)。符合条件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是指申请缓缴的前一个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三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6月22日


附件: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