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为顺利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6月28日-6月30日,省直中心各业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等业务。

 

二、2022年6月28日﹣6月30日,暂停省直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省直公积金” APP 、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服务,同时“冀时办” APP 省直公积金服务暂停。

 

三、2022年7月1日,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2022年6月22日


发布: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