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切换迁移至国家医保统一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文件精神,加快国家医保局统一医保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落地实施,促进我省全品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事业快速发展,结合我省实际,计划近期将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原平台”)切换迁移至国家医保统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30日18时,停止原平台交易下单功能。


(二)2022年7月31日18时,停止原平台所有功能。


二、工作要求


(一)保持医用耗材交易业务平稳衔接。请医疗机构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及时采购所需足量产品;原平台交易下单功能停止后,若新平台暂时出现不能下单交易情况的,医疗机构可先行线下采购,待新平台恢复后补录相关采购信息;请平台用户于2022年7月15日前及时在原平台完成未完采购订单的所有后续操作。


(二)加快“单位网厅”账号注册认证。医药机构和企业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首页“单位网厅”(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登录新平台。目前还未在新平台注册的用户,包括还未在新平台注册但使用原平台账号密码直接登录新平台(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login,以下简称“临时登录方式”)的账号,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新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尽快申领新平台数字证书,避免平台切换后影响业务开展。2022年7月31日,停用临时登录方式的账号(检验检测试剂企业账号暂时除外)。请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审核所辖医药机构新平台账号信息申请。


三、其他事宜


请平台用户尽早熟练掌握新平台业务流程和操作,若遇到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1.涉及新平台账号注册、角色认证、数字证书申领制发问题的,请联系药企生产配送企业技术支持QQ群 :781724679、937245085、524312194、311034498、632553280;医疗机构技术支持群:135706777、642103619。


2.涉及新平台迁移、企业账号信息、承诺书审核以及功能问题的,请咨询省药采中心:0311-66906539;技术支持:4006182090。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6月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