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 从2022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970元!


遂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遂府规【2022】1号)精神,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执行每月1970元的标准(每日91元);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执行每小时21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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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02、最低工资包含哪些内容?

 

——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

 

1.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劳动者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

 

—— 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 其他——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03、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会产生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