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 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
云浮市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政策,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岗,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保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十二个月以上。
(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即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在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内;当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上一年至今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或受处罚后已经完成整改;不属于关停企业)。
二、返还对象
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三、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以下简称213号文)进行划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类型参照213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划分(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为大型,其他为中小微型)。
四、申报方式
采取以免申即享为主,网上申请为辅的方式予以发放:
(一)免申即享:参保单位无需申请,通过后台数据共享比对方式,确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稳岗返还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社保缴费扣款账户或2021年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账户。
(二)网上申请:符合返还条件但因参保单位信息不全等原因,不在免申发放范围内的参保单位(不在免申公示名单内)和免申发放失败的参保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如下:已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注册账号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WGSQ申报,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则需按登陆页面(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ssologin/login)的注册指引完成企业账号注册(操作流程见附件1)。企业申报时须上传企业承诺书(版式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人力资源公司及劳务派遣单位,需与用工单位签订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
(三)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四)参保单位如有疑问,请向参保地的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咨询。
六、联系方式
附件:
1.企业稳岗返还网上申报指引.docx
2.企业承诺书.doc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来源: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