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关于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告知
各参保企业:
根据省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累计出现 1 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已按规定启动了有关发放工作,截止2022年6月29日,我市已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7708.34万元,惠及各类企业单位1.5万家。为保障有关企业权益,现就有关政策及发放情况告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我市各类企业可发放该项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其实际用工发放。僵尸企业和我市中高风险疫情状况消除后成立的企业(单位)不享受该补助。
二、发放标准。按2022年1至4月企业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算,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三、申领方式。该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单位)申请。至今仍未收到该项补助或对补助发放存在疑问的企业(单位)可电话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该项补助。
四、发放渠道。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至企业(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发放至与税务部门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账户。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茂名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0668-3397683(市直)
0668-2868395(茂南)
0668-5282013(电白)
0668-8810371(信宜)
0668-6687982(高州)
0668-7397286(化州)
0668-5358280(滨海)
0668-2661226(高新)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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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