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的通知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要求,省本级跨省及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均已开通线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办理暂停,并在转入地已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参保职工在转出地为暂停参保状态,在转入地为正常参保状态。

 

二、办理流程

 

满足办理条件的参保人,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线上转移。

 

(一)登录端口

 

进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便民服务”—“个人网厅”。

 

(二)登录方式

 

可选择医保电子凭证登录或个人账号登录,未注册个人网厅的,需要先进行注册,再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登录个人网厅。

 

(三)跨省转移接续

 

1.从省本级转出至外省

 

点击“医保业务办理”,打开“跨省转移接续转出地申请”,转出地医保区划选择“河北省—省本级”,转出地险种类型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转入地医保区划及转入地险种类型,最后点击“提交”。

 

2.从外省转入至省本级

 

点击“医保业务办理”,打开“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转出地医保区划及转出地险种类型,转入地医保区划选择“河北省—省本级”,银行账户信息会自动带出,转入地险种类型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点击“提交”。

 

(四)省内转移接续

 

点击“医保业务办理”,打开“省内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转出地医保区划、转出地险种类型及转入地险种类型,最后点击“提交”。

 

三、个人账户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后,如果转入地接收个人账户基金,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会拨付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如果转入地不接收个人账户,那么提交转移申请时,系统会提示填写个人银行信息,个人账户余额会清退至个人银行卡。

 

四、进度查询

 

点击“业务办理查询”,打开“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查询”或“省内转移接续查询”,可查询已提交的跨省或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进度。

 

五、注意事项

 

(一)已经提交线上转移申请的,如遇特殊情况需改为线下办理,应先撤销线上转移申请,再线下办理。

 

(二)请不要重复提交线上转移申请,如果想查看申请是否提交成功,可在业务办理查询模块查看。

 

 

附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流程图

 

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基金结算中心

2022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1.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流程图.jpg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