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连队职工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明确兵团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150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第十师北屯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会平均工资)为85066元(7089元/月)。
2022年缴费基数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425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21267元/月。因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原缴费基数低于4253元/月的人员均需补缴2022年社会保险费差额。
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1. 选择社平工资为60%的,原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81元/月,缴费为736.2元,现需调整为月缴费基数为4253元/月,从7月起每月缴纳850.6元。
2. 选择社平工资为100%的,原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6531元/月,缴费1306.2元,现调整为每月缴费基数为7089元/月,从7月起每月缴纳1417.8元/月。
3. 选择社平工资为200%的,原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3062元/月,缴费2612.4元,现调整为月缴费基数为14178元/月,从7月起每月缴纳2835.6元/月。
4. 选择社平工资为300%的,原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9593元/月,缴费3918.6元,现调整为月缴费基数为21267元/月,从7月起每月缴费4253.4元。
三、 连队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连队职工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社平工资60%)调整为4253元/月,从7月起每月需缴纳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为1072.82元,比原缴费每月增加76.43元。选择按年缴费的职工1-12月共需补交917.16元,选择按月缴费的职工1-6月共需补交458.58元。
四、 缓缴养老保险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兵团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 其他需注意事项
自2022年7月1日起,十师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展社保缴费基数补差工作,属于单位人员补差的由单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和连队职工可以通过微信“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补缴2022年社会保险费差额,也可以由税务部门扣费。
因兵团社保医保缴费分开,有关医保基数调整待兵团明确后通知。各单位及参保人员如遇问题,请咨询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第十师北屯市社保局业务联系电话
综合业务受理科0906-3353212
综合业务受理科0906-3353369
社保局办公室0906-3353302
待遇支付科0906-3353211
一八一团社保所0906-3327117
医疗生育工伤科0906-3353210
一八二团社保所0906-3734723
一八六团社保所0906-6491776
一八三团社保所0906-3866006
一八七团社保所0906-3833525
一八四团社保所0990-6733023
一八八团社保所0906-3372416
一八五团社保所0906-688266
屯南社区社保所0990-6727301
龙疆街道办0906-3326912
龙疆街道二分站0906-2156293
天骄街道办0906-3315525
军垦街道办0906-3329203
第十师北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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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