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关于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申报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说明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切实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及其所代理的企业申报2021年度稳岗返还资金,必须符合2021年度稳岗返还的申报条件:

 

1.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申请当月上月起向前计算);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僵尸企业”以及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不能申请)。

 

二、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三、申请程序

 

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通过线下(市、县人社服务大厅)申报2021年度稳岗返还资金,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提交材料

 

1.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

 

2.用工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与代理企业、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代理合同或派遣协议。

 

五、资金发放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复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返还资金拨付申报时提交的单位公户中。

 

六、其他事宜

 

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及用工单位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数据,按规定使用稳岗返还资金。数据不实的,不予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已经发放的,经稽核、审计机构查实的,追缴所申请的资金,并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人社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东营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明细

2.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xlsx

3.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填报样表.pdf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下载:

  1. 1.东营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明细.png
  2. 2.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xlsx
  3. 3.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填报样表.pdf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