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关于组织2023届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组织2023届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组织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困难类别包括: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符合多种困难类别的2023届毕业生,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能重复享受,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申报不同困难类别,所需的上传材料见附件1。

 

学生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省有关职能部门将进行系统比对校验审核,8月31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各学校于7月26日起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222.143.34.190:8081/jyweb)进行初审,8月31日前完成初审及人工审核。9月1日起各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人社部门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将公示名单上传信息系统,并于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办。

 

联系电话:0398-2830911

 

附件:

1.材料清单

2.院校名单

3.各地市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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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材料清单

 

各类材料应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要保持清晰可见、显示完整。学籍材料一般应提供学生证。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凭证(存折或银行打印流水账单)、家庭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持低保证家庭成员页和学生本人页。持低保证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证。

 

(三)正在享受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上传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上传持残疾证家庭成员的残疾证、家庭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持残疾证家庭成员页和学生本人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上传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首页和显示家庭成员页,或其他显示家庭成员信息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佐证材料。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特困救助证。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