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关于开展“2022-2023业务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印发的《关于执行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内医保险办发〔2022〕24号),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017元(月平均工资6751元)。现将“2022-2023业务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周期及申报缴费时间

 

(一)缴费周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度按照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等险种缴费年度参照执行。

 

(二)申报缴费时间:各参保用人单位于每月20日前完成当月缴费。如因用人单位逾期不申报缴费而影响本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责任自负。

 

二、用人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一)缴费基数

 

1、参保单位以上一业务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以本人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申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时,职工本人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5401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20253元)作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上一业务年度工资总额及退休金总额的1%,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3.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单位缴纳60元,个人缴纳40元),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业务年度首次缴费时一并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一)基本医疗住院保险加大额医疗保险(险种三):以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017元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5%,年缴费金额为3745.60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100元/年)。

 

(二)基本医疗保险加大额医疗保险(险种四):以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017元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年缴费金额为6580.96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100元/年)。

 

(三)基本医疗保险加大额医疗保险(险种五):以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017元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年缴费金额为7391.08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100元/年)。

 

四、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厅上线运行后,为方便参保单位同时提高网厅使用率,各参保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开户、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缴费基数申报、人员变动等业务应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受理,医保(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除特殊业务外的相关业务。

 

(二)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开展“利企便民”行动,自2021年度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申报,采取“申报承诺制”的方式进行。参保用人单位要如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并将本单位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应缴金额申报(公示)表》存档备查。申报时需填写《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承诺如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如有瞒漏报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三)为确保职工应保尽保和基金应收尽收,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力度,并采取窗口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稽核。对在稽核中发现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应参保职工人数及缴费基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新招录职工或新调动工作职工以新入职单位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的职工,保留工资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月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以80%作为月缴费基数。

 

(五)各参保单位和人员应按时、足额、连续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如发生断保情况,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断保期间的医保费。如自愿选择补缴断保期间医保费的,需同时补缴所有断保期间的费用,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报销。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7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通辽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