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职称专业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22〕29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物医药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市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实施制造业立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职称专业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专业职称首次申报评审主要面向生物医药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各区企业中,在职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应用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本次申报层级为副高级。


二、评审标准


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安排


(一)申报人提交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业务主管部门。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至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公示。工程技术系列医疗器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并根据申报人数,在线抽取同行评审专家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后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五)获取电子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计划于7月底结束。


四、有关事宜


医疗器械专业职称是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加快医疗器械人才集聚和培养的有力举措,各区人社局、生物医药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审核和评审公示等相关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