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2〕75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的基数通知》(明医保〔2022〕31号)精神,现就2022年我市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月最低、最高缴费基数

 

根据省上要求,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执行。

 

02、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除按机关事业档案工资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3992元,按10%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99.2元。

 

03、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月补缴基数为3992元,按10%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99.2元。补缴金额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不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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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