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关于全市用人单位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渠道变更的通告


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从2022年7月1日起,全市用人单位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含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下同)将不再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合并申报,用人单位须单独进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渠道

 

(一)2022年6月30日18点前,用人单位需进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的,仍通过人社部门线上、线下相关渠道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合并申报。

 

(二)2022年6月30日18点后,用人单位需进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的,通过以下渠道申报:

 

1.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线下综合柜员窗口;

 

2.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拟于8月份正式开通运行,具体开通时间和网址另行通告)。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关于用人单位8月份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因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尚未开通,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线下综合柜员窗口7月12日至7月29日期间接受当地用人单位进行8月份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未完成申报的,也可待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上线运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补申报(具体补申报时间与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时间、网址一起通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申报的,不影响职工相关医保待遇。

 

(二)关于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将采用“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的法人注册信息。请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务必在7月底之前先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已经注册过的不要重复注册),获取并保存好账号和密码,待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运行后使用“江苏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医保业务。江苏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开通运行后,全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接受用人单位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线下申报。

 

(三)关于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相关表单。从2022年7月起,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启用新的用人单位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单。请用人单位登录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taizhou.gov.cn/col/col47042/index.html)下载泰州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单。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