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2022年度职称申报开始啦!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度永州市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请申报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职数申报时间

 

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15日—7月22日。事业单位特殊情况评审职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7月14日—7月15日。

 

(二)材料报送时间

 

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29日—9月2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含)。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参评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材料有效时间比照执行。

 

(三)评审时间

 

2022年度全市各系列(专业)评委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各类评委会原则上需在2022年12月2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见附件),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条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评审职数要求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推荐(高级差额推荐、中级等额推荐)。

 

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需申请评审职数的,可由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市直各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

 

1、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来湘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领域、文艺等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创新类急需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技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中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三)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要求

 

继续教育情况、外语、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人社部门统一开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

 

职称申报审核一般包括单位初审、人社部门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等环节。

 

1、畅通申报渠道

 

职称评审实行告知承诺制,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下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2、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3、人社部门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4、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

 

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职称下设分支专业、评审职数申报表格及要求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index.html)查阅下载。

 

四、重要提示

 

01、25个职称系列国家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所晋升职称须和下一层级职称为同一系列(专业),结合我省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层级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申请同层级的职称转评,以免影响后续职称晋升。

 

02、按照破除“四唯”推进科学评价的要求,我省将尽快启动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第二轮修改完善,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从2023年起,一律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0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创新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人才评价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专场评审。评审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评价原则,适度放宽申报条件,不搞论文一刀切,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放开台阶限制,放宽年龄要求。同时,严格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专场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1. 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相关表格.xls

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