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关于推选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工业园区、中央在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 甘肃省企业联合会 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甘人社通〔2022〕23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选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示范范围

 

(一)创建示范范围。全市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中央在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自愿直接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我市优中选优按程序向上申报。

 

二、创建示范标准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的标准、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的标准严格参照国家文件第四条规定的标准,逐条逐项对照,对完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择优按程序上报。我市优先从2021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认定的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中向上申报。

 

三、创建示范申报程序

 

(一)采用自愿申报原则。各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在企业、工业园区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见国家文件附件2、附件3、附件4)。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申报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初审,并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上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上报的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复审,并进行实地抽查,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三方创建示范工作办公室申报。

 

(二)中央在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申报。中央在甘企业、省属国有企业自愿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建示范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是推广宣传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成果、增强企业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措施。

 

(二)严格规范创建程序,按时保质上报申报材料。各申报企业、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创建申报工作,要组织实施好企业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度的调查,将创建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申报企业工会盖章。工业园区的创建情况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别盖章。

 

请各申报企业、工业园区于6月30日前将创建示范申报相关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3017办公室),同时扫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梁贵龙

联系电话:0937-6789714

电子邮箱:810089217@QQ.com

 

嘉峪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推选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含附件).pdf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