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 关于征收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旗县市(区)税务局,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我盟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0元。

 

(二)特困人员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个人缴费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10元。未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同时具有多重属性的特殊困难群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不得重复资助。

 

三、集中征缴时间

 

2022年度集中缴费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人员通过以下渠道及时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可以登录微信城市服务模块,依据操作提示,完成自主缴费;可以通过“蒙速办”手机客户端内“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进行自主缴费;可以通过“支付宝”下内蒙古社保缴费界面进行自主缴费,线上缴费方式均支持缴费凭证的开具和自助打印功能。

 

(二)云POS机:针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多居住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税务部门将云POS机放置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使用。云POS机由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的代办人员操作,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

 

(三)建行缴费: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建行银行卡通过建行网点柜面、建行智慧柜员机(STM)、建行手机银行、建行个人网银、建行裕农通等方式多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四)税务窗口缴费: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税务窗口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一)盟行署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作为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年度实绩考核指标。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锡医保办发〔2021〕54号),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医保、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教育、卫健、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苏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意见》(锡医保发〔2021〕37号),完善与本地区税务、公安、民政、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分类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和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儿、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动态信息对比和参保工作,巩固参保率,确保重点人群应保尽保。

 

(三)各旗县市(区)医保、税务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参保缴费流程及办法,使群众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中有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四)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纳入年度实绩目标考核,强化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定期通报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在集中征缴期间,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守纪律规矩,不得摊派筹资,不得“搭”车收费。对已经筹集的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缴存税务部门指定账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对侵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2021年8月1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