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关于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健康,如同阳光、空气和水,有之不觉益,失之则存难。城乡居民医保是为民利民乐民的大好事,是国家重要民生工程之一,关乎全市近230万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广大城乡居民只有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身处于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更加公平的制度设计,享受到更加均衡的待遇保障,得到更加有力的医疗救助。2021年9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将正式开始,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一起来了解一下“2022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小知识”,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是城乡居民医保登记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年参保缴费制,2022年缴费期限是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超过这个期限缴费系统将会关闭,除“新生儿参保”以外的所有情形将无法再缴费参保。

 

三、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四、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

 

(一)可以在税务部门缴纳:个人缴费可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www.ehbds.gov.cn)或其手机APP客户瑞(楚税通)、自助办税机等方式进行缴费,也可前往税务各办税服务大厅。

 

(二)可以在委托代征银行缴纳:个人缴费也可在中国建设银行或其手机APP、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三)可以由村组(社区)代收代缴:可以由村组(社区)代收取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www.ehbds.gov.cn)或当地代征银行进行归集缴费。

 

(四)学生缴费由学校集中收取,然后由学校通过湖北税务局电子税务局(www.ehbds.gov.cn)或当地代征银行进行归集缴费。

 

五、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办法

 

(一)“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村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网办。

 

(二)“原来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直接续缴费用的,不用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直接缴纳参保费用即可。

 

(三)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由所在学校(园、所)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新生儿在“出生90天以内”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资料办理参保手续,可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即:在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办理新生儿参保的,需同时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新生儿参保可直接在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或新生儿户籍地村组(社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六、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各县市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4日


来源: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