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021年10月1日开始,缴费标准320元(微信缴费入口)


一、缴费标准:


人均筹资总额不低于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差额补助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为80元,县(市)财政补助部分实行属地管理由参保地承担。


二、集中缴费时间:


全日制大专院校集中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0月30日,普通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


三、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内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待遇(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新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在非集中缴费时间缴费的,从参保之日起满90天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个人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补助的,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征缴渠道: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


五、通知全文:

凉山自治州 关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