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未按时完成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的紧急通知


为防范社会保险待遇欺诈冒领风险,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对未按时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社保待遇。


我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首次认证时间于2021年9月30日截止,为确保具有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人员能够继续按时领取社保待遇,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再次提醒:


到目前为止仍没有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相关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资格认证,没有按时完成认证的人员,我市将暂停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暂停发放后又通过认证的,次月予以恢复,并补发其社保待遇。


现将认证办法公告如下:


01、经办柜台认证。


对于利用手机APP认证不成功的,可就近到我市各级社保中心资格认证经办柜台进行认证(市区各级社保中心地址见附表1),柜台认证支持全省通办,涉及修改个人信息的,请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后再进行认证。


02、自助一体机认证。


对于无智能手机且亲属长期不在身边的,可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我市自助认证一体机设置点,利用自助认证一体机进行认证,自助一体机认证支持全省通办(我市自助认证一体机设置位置见附表2),不支持为他人认证。


03、中国领事APP认证。


居住在境外的待遇领取人员,除了可以通过向参保地社保中心邮寄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的办法进行认证外,还可以在手机商店下载“中国领事APP”进行认证,该认证办法需要输入待遇领取人员的护照号码,仅支持本人认证。


04、互联网认证。


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21)” 或“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hnylbx.com)”进行自助认证,该认证方式支持为本人或他人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05、上门认证。


对因病不能通过手机APP完成认证的,由本人或亲属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上门认证服务。


06、“河南社保”APP认证。


下载“河南社保”APP认证(暂不支持苹果手机,具有帮助他人认证功能,暂不支持应用商店下载)下载后,点击首页 “待遇认证”进入注册界面,完成注册后,选择“本人认证”或者“他人认证”。


07、“豫事办”APP认证。


下载“豫事办”APP认证(暂不支持苹果手机,需要提前注册支付宝账户,具有帮助他人认证功能。使用“豫事办”APP的前提是已注册支付宝账户,否则即使下载APP也无法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08、通过支付宝进入“豫事办”小程序认证。


打开支付宝首页,在搜索框内搜索 “豫事办”,进入小程序。


来源:新乡市社保中心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2. 豫事办APP下载·河南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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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