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浙医保联发〔2021〕19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病毒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为60元/次;调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为每样本15元。医保支付政策按《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

 

二、各设区市要及时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切实保障好群众相关权益。

 

本通知自2021年9月6日起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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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