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德市社会保障卡制发流程》的通知

宁人社〔2021〕14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卡服务质量,规范社保卡制发卡流程工作,制定了《宁德市社会保障卡制发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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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社会保障卡制发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卡服务质量,规范社保卡制发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市三代社保卡的新增和补换卡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即:在2020年3月30日前已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类别未发生变化的,在原发卡金融机构补、换社保卡。2020年3月30日后新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类别发生变化的,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申领新增或补换社保卡。

 

(一)新增申请社保卡

 

在宁德市内首次申请社保卡,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申请手续。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办理,需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未成年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7周岁以上需1寸免冠白底彩照。新增申请社保卡免收费用,相关费用由社保卡发卡金融机构承担。

 

(二)补、换社保卡申请

 

社保卡遗失、损坏需要申请补、换的,由持卡人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发卡金融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及金融账户注销等手续,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任一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进行补、换社保卡申请。补、换社保卡需收社保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25元/卡。

 

(三)挂失、解挂社保卡

 

社保卡挂失分为社会保障应用挂失和金融应用挂失。持卡人遗失社保卡的,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闽政通APP等线上办事渠道、12333咨询热线进行社会保障应用挂失,也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应用挂失和金融应用挂失。社保卡挂失后又找回的,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或者线上渠道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四)停用、启用社保卡

 

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停用、启用,也可通过线上办事渠道(如闽政通APP)办理社保卡停用、启用。

 

(五)社保卡信息变更

 

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信息变更,也可通过线上办事渠道(如闽政通APP)办理社保卡信息变更。

 

(六)注销社保卡

 

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注销,并到原社保卡发卡金融机构办理金融账户注销等手续。

 

二、严格规范金融功能的激活程序

 

参保人员到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申请新增或补、换社保卡的,在办理领卡手续时,需同时办理金融应用功能的激活手续。如有通过快递寄送社保卡的,金融应用功能的激活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社保卡发卡金融机构办理,严禁银行账户未见面激活。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主动告知群众全市有9家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可提供社保卡服务,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家金融机构办理社保卡。同时要大力推广线上办理渠道,为持卡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保卡服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5年5月13日。宁德市人社局、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关于印发〈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流程(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55号),宁德市人社局、农行宁德分行《关于印发〈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员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流程(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63号),宁德市人社局、卫生局、省联社宁德办事处《关于印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乡居民养老人员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流程(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231号)3份文件同时废止。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