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关于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0号)要求,全省实行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

 

我市自2020年4月起将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5日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请大家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疫情期间尽量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以降低风险,确保安全。


来源: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