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个地市已落地应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覆盖4.9万定点医疗机构


据新华社记者报道,截至7月20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在58个地市(广东、青海、河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8个地市)落地应用,有效覆盖4.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7.1万家定点零售药店,为2.7亿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在异地就医结算、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智能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医药价格监测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以异地就医结算为例,2020年5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上线。该系统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40多个医保统筹区,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门诊结算方面,2021年2月1日起,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子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等多类身份介质,方便群众自主选择。截至6月底,超2.37万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开展跨省直接结算。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建设确定显著成果。“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是高标准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到。全国各地贯标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部分省份已顺利通过全省验收,20个省份的近30个地市也已开展了贯标情况查验,各省的编码映射、测试运行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初步形成全国范围内共用一个标准库、共享一个数据池的良好格局。

 

国家医保局已制定并发布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等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初步形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国医保“通用语言”。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公布疾病诊断代码约3.3万条,手术操作代码约1.3万条,医疗服务项目国家代码7848项,医保药品代码17万余条,耗材分类与代码5.2万余个。此外,5769家医保单位、11余万名医保工作人员,46余万家定点医疗机构、350余万名医保医师、400余万名医保护士,39.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40余万名医保药师等机构和人员均已在系统内进行了赋码,其在系统内都有唯一的代码。

 

据介绍,通过数据编码标准统一与数据互认,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网上医保业务通办等工作,并形成全国层面、区域层面的大数据。在此基础上,大容量的数据分析测算得以实现,为医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制度、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和支撑,促进医保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加快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随着贯标工作的持续推进,业务编码标准在促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助推医保其他领域改革等方面已开始逐步发挥作用。

 

一是助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有了统一的药品编码,各省医保、招采数据实现有效互认,为集采提供了更加准确的基础信息和采购信息,有效保障了集采的扩围。特别是药品编码实施后,集采数据的准确性更高,价格更透明,企业可比性更强,最终是老百姓从标准化中受益。

 

二是为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打下了坚实基础。过去高值医用耗材编码不统一,不同耗材之间无法进行比较,同一耗材在不同地区也无法比较。随着冠脉支架等医用耗材编码的逐步统一,在部分省份招采系统落地,真正做到了“带码招采、带码入库、带码使用、带码支付”,有助于国家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治理,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和购销行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

 

三是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标准支撑。今年是DRG和DIP两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收官之年,目前,全国30个DRG付费试点城市已全部进入模拟运行,71个DIP付费试点城市已全部完成预分组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做好准备。各试点城市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和医保结算清单等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全国使用“通用语言”,采集医疗机构有关数据,为DRG与DIP实际付费提供标准支撑。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发布: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