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关于离退休人员认证的通知


商丘市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


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和《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豫社保〔2020〕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证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


二、认证方式


1、“河南社保”手机APP

2、“豫事办”手机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

3、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自助机。

4、“掌上12333”手机APP

5、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三、认证周期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认证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待遇。


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资格认证工作实际,倡议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选择合适方式按期认证。对2021年10月20日之前,超过一个认证周期365天,未及时认证人员,我中心将从2021年11月暂停发放其养老待遇。


请广大离退休人员相互告知,以免暂停待遇带来不便。


咨询电话:0370-2783522



商丘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2021年9月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2. 豫事办APP下载·河南政务服务
  3.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