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 致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一封信(关于养老、工伤、失业待遇资格认证)


和田地区领取社保待遇人员:

 

您们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要求,为更好地向广大领取待遇人员服务,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我地区将开展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及时间

 

(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灵活就业退休(退职、离休)人员:每年认证1次,自1月1日—5月31日截止。超过认证周期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将从6月1日起暂停发放待遇;6月1日之后完成认证的,次月起恢复发放待遇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待遇。

 

(二)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季度认证1次。未正常认证的从未认证的第二季度首月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对恢复认证的,于次月发放待遇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待遇。

 

(三)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认定为工伤1-4级伤残或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每年认证1次,自1月1日—5月31日截止。

 

(四)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失业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认证,每月认证1次,每月1日-15日。

 

二、认证渠道

 

(一)“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认证。选择:待遇认证—输入待遇人证人员信息进行自助认证。

 

(二)“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认证。选择:我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待遇人证人员信息进行自助认证。

 

(三)“掌上12333”手机APP认证。选择: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自助认证。

 

(四)“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选择: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自助认证。

 

(五)现场认证。一是前往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认证。二是对行动不便、孤寡老人等待遇认证人员可预约社保经办人员上门认证或远程视频认证等。

 

三、咨询电话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退休人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平台
  2. 新疆智慧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3.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