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关于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中不再核查个人生育情况的通知

珠人社事综〔2021〕60号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香洲区委组织部,金湾、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的精神,自即日起,用人单位在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和聘用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中,不再核查个人生育情况,也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各区各单位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时,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9 月 8 日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