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使用范围及时间的公告


尊敬的医疗保险参保人: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限额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卡使用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从2021年10月1日起,只能用于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

 

重要提示:

 

一、2021年9月30日之前,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50元,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120元。从10月1日起,170元只能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

 

二、在职职工(或一档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使用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三、以上业务详情可致电:

 

0832-2101638(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32-2249021(东兴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32-5610136(资中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32-3990215(隆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32-8235695(威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32-2203551(内江经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0832-6105073(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


来源: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