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指南》的通知

日人社函〔2019〕9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跨市转移接续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0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日照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办理指南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

 

加快推进转移接续工作全程信息化办理,除历史欠费补缴、重复缴费清理等特殊情况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一律纳入省转移接续系统平台操作,增加电子材料传输,提高服务效率,防止业务办理超时限问题。

 

二、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全市统一的操作规程,调整完善工作程序,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业务经办全流程畅通。进一步夯实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数据,健全完善数据库,为提高转移接续信息审核效率奠定基础。结合转移接续工作特点,推进各业务环节实时办理,不得采取“打包办理”、“积攒办理”等人为增加工作时间的做法。坚决按照省统一部署,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跨市转移接续的正常办理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三、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坚持统一规范、维护权益、方便群众、按时准确的原则,改进工作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面向参保单位和人员解读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服务,确保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定期开展全市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严格行为规范,推行文明用语,切实维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消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的阻碍,对需要上级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