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莆田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暂缓办理的公告
为落实莆田市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我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暂缓办理。
一、已提交鉴定申请的,专家现场鉴定暂缓安排,请耐心等待我们恢复鉴定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市级鉴定结论相应顺延;
二、还未提交鉴定申请的,待我市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等级后再按通知办理申请。
三、对之前已取得的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在取得结论的15日内,可先通过寄件、电话或省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的“不见面”服务方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登记,以确保再次鉴定申请时限有效。
莆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