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缴纳2021年社会保险费的提示


公主岭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尚未缴纳2021年当年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及灵活就业(包括各类自行缴费人员:包括村(委)支书、退伍军人等)参保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105号)文件:已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年度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即:当年社会保险费跨年后不再允许补费。当前正值疫情防护重要阶段,为了避免以往年底的集中缴费,产生人员大规模的聚集,以及年底业务量大,容易缴不上费的情况多发。请大家避免聚集、错峰提前办理。方式如下:


一、 线上办理:


通过支付宝、吉林掌上社保办理2021年缴费核单。


二、 线下办理:


(1) 不欠费的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避免聚集、错峰到公主岭农村信用社任意网点申请办理2021年缴费核单。


(2) 持身份证原件避免聚集、错峰到公主岭市社保局一楼综合业务办理核单。


按以上方式核单后、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2. 吉林掌上社保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