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期间暂停业务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切换到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切换期间将暂停使用现有的沈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及生育险业务将暂停办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一)自2021年9月18日17时起,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变更等所有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包括各医保办理窗口、社区及学校居民医保网站、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险板块、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沈阳智慧医保APP、盛京银行医保自助缴费、微信公众号医保缴费等)。

 

(二)自2021年9月20日17时起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银行补扣漏缴业务和沈阳智慧医保APP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

 

(三)自2021年9月24日20时起全面暂停使用现有的沈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二、切换后系统平台启动时间

 

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预计在2021年9月30日8时启动医保业务。如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shenyang.gov.cn/)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市内就医购药

 

已出院的参保人员须在2021年9月23日前到就诊医院办理出院结算,避免新系统上线后影响其本人就医购药待遇;系统切换期间,在院患者需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留存给就诊的医疗机构。

 

系统切换期间(2021年9月24日20时-2021年9月30日8时),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就医购药的,先由个人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可到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二)域外就医

 

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域外就医的,如需要在暂停期间办理出院结算,参保人员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服务后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异地就医费用回沈零星报销待遇均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

 

(三)居民参保及新生儿就医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0日正式启动。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在出生落户后应及时按照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办理基本信息变更并领取社保卡,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结算。

 

系统暂停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服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到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购药、异地备案、信息查询、医保结算等业务办理和办结时限。在此过程中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停机期间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96856

市医保中心大东分中心: 024-24323380

市医保中心铁西分中心: 024-22511759

市医保中心和平分中心: 024-31912675

市医保中心沈河分中心: 024-62421769

市医保中心浑南分中心: 024-23770026

市医保中心苏家分中心: 024-29829907

市医保中心沈北分中心: 024-88042696

市医保中心辽中分中心: 024-87820081

市医保中心新民分中心: 024-27615258

市医保中心法库分中心: 024-87102015

市医保中心康平分中心: 024-87269333



相关业务链接:

  1. 沈阳智慧医保APP下载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