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延续实施8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要求,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持续享受政策红利,有效应对疫情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创业帮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的职能,同时加快推进“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推动更多政策网上办、自助办、帮办快办,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化水平,提高辖区企业和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阿勒泰地区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以内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l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仍按《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19号)文件执行。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延续当前政策,对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继续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10号),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摸,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按月补发给见习单位。

 

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自治区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

 

继续落实其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


来源: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