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2号)精神,我市将继续开展稳岗返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针对稳岗返还相关事宜,作以下通知:

 

返还方式

 

此次稳岗返还采取全过程“不见面”方式进行,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不符合直接拨付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www.zwfw.hlj.gov.cn

 

受理时间

 

正在执行的2017、2018、2019年度稳岗返还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哈尔滨社保


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