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期间暂停服务的通告(附咨询电话)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切换至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切换期间将暂停医疗保障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及事项

 

(一)参保缴费业务

 

2021年10月18日8时至2021年10月30日24时。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受理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人群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变更等业务。盘锦政务服务网同步暂停上述业务。

 

(二)医保待遇业务

 

2021年10月20日18时至2021年10月30日24时。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就医购药服务;暂停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及直接结算业务。

 

平台切换进度如有提前或延后,将在“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二、暂停期间相关业务办理须知

 

(一)定点药店购药业务

 

拟使用个人账户购药的参保人员,可使用现金等方式在定点药店先行购药,待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于11月10日前凭相关凭证到原购药药店,办理退费转医保个人账户结算业务。

 

(二)定点医院住院业务

 

参保患者需要住院的,按自费方式先行办理住院,待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转为持卡住院;参保患者需要出院的,推迟办理出院结算时间,待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办理出院手续。

 

(三)转诊转院业务

 

具备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转院业务时,由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在异地就医时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住院病历、住院收据、费用清单、转院审批表、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结算,待遇执行盘锦市相关政策规定。

 

温馨提示

 

请享受门诊特病、门诊高值待遇患者妥善安排就医购药时间,避免平台切换期间无法结算造成的不便。平台切换期间,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相关待遇款项可能延期核发,在此过程中给广大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暂停服务期间咨询电话

 

(含双休日)

 

市医保中心公共业务(征缴)科:2209107

市医保中心财务科:2209159

市医保中心就医服务科:2209165

市医保中心待遇结算科:2209128

 

市医保中心

 

门诊特病与医疗救助科:2210862

市医保中心费用审核科:2209120

市医保中心油田分中心:7825128

市医保中心兴隆台分中心:3312393

市医保中心双台子分中心:2361336

市医保中心盘山县分中心:3552910

市医保中心大洼区分中心:6854899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