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单位、流动人员:
2021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档案存放在鹤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单位、流动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请登陆“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完成个人职称申报,单位名称填写“鹤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请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职称评审通知或关注龙江人才微信公众号所对应的相关专业要求上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齐全、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材料时间参照各类专业通知评审时间,并按呈报材料时间提前一周报到我中心初审,(周六、日,法定假日不办公)。
四、代理单位由人事专员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0468-3239277
0468-3230707
网络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0451-58976520
附件:
1、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安排
2、2021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安排
3、流动人员审查表
鹤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