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关于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通告


市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5日0时原大庆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停机,2021年10月11日8:00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将暂停服务,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期间医保业务暂停服务及恢复时间

 

(一)2021年10月5日0时起,原系统停止运行,暂停所有医保经办业务办理,包括窗口参保、缴费等业务,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和药店购药业务。

 

(二)2021年10月11日8:00起,正式恢复窗口参保、缴费等业务,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和药店购药业务。如系统切换时间提前或延后,将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通知。

 

(三)其他经办业务视新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

 

二、暂停医保经办服务期间相关业务办理须知

 

(一)参保登记、缴费及转移接续业务

 

1.2021年9月30日0时起,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相关业务。停网期间,各医保经办机构正常收取参保人申报材料,待新平台上线后办理。

 

2.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时间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业务

 

1.2021年10月5日0时起,暂停个人账户、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门诊统筹、门诊“两病”、门诊特殊用药、门诊血液透析、门诊产前检查、门诊计生手术等医药费用刷卡结算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后恢复使用。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人员可在系统切换前,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开适量用药,确保日常用药不受影响。

 

2.2021年10月5日0时起,暂停住院费用系统结算业务。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待新平台上线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三)异地就医结算业务

 

2021年10月5日0时起,暂停异地居住、异地转诊备案、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停网前已备案入院,但无法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发生的费用回参保地现金报销;停网期间无法在系统里办理转院和异地备案的,可在经办窗口办理纸质凭证,发生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现金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住院收据、出院证明、费用明细单等材料。

 

(四)网办业务

 

2021年9月30日起,暂停大庆政务服务网和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申报、查询业务等功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新平台上线后,申报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油田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办理申报手续;申报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参保人员,可分别到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办理申报手续。

 

三、其他事项

 

请广大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就医时间,如无必要尽量选择在新平台上线后办理医保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咨询(见附件)。

 

大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来源: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