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 关于暂停发放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2020年以来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公告


市直广大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

 

为促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序发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文件要求,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2020年1月以来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有效认证的市直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对于暂停发放后又通过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我中心将于次月起恢复发放并补发其养老保险待遇。为避免人员聚集,未完成待遇认证人员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资格认证:

 

一、手机APP自助认证。利用“河南社保”、“掌上12333”软件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中“社保资格认证”进行认证。

 

二、互联网自助认证。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认证。

 

三、社保经办服务网点认证。可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设的“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网点进行认证。

 

四、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及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上进行认证。

 

五、上门服务认证。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通过自助方式认证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市养老保险中心每月28日进行新增认证数据的提取和比对,待遇停发人员在完成认证后将在次月自动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不必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

 

市养老保险中心基金稽核部

0395-3131096

 

市养老保险中心待遇核算部

0395-3131066

 

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

2021年10月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2.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发布: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