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直城区2021年度稳岗返还申报截止日期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精神,确保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应返尽返”,现将宜昌市直城区2021年度稳岗返还的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1年10月20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缴费不足1年、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社会团体等不在免申即享范围内的对象)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宜昌市民之家一楼B24窗口(失业保险单位业务窗口)。同时,请101家企业(第一批免申即享对象范围内)于2021年10月20日前提供单位账户信息用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咨询电话:6731201。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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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的企业除外。已经公告的第一批5380家免申即享对象除外。
【申报条件】
2020年度未减员或减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减员率不高于20%。
【申报资料】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表》。
2020年度没有全年缴费的,另提供有关说明。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另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明细表》。包含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员的,需提供《稳岗返还资金分配方式协议书》。其他特殊情形,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无账户信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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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