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地区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田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地区范围内各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2021年10月25日零时起,全地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暂停办理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终止医保经办网厅服务。

 

(二)10月25日24时起,暂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10月31日24时起暂停城乡居民所有医保相关缴费业务。

 

(三)2021年11月5日22时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安排

 

和田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预计于2021年11月12日早11:00时起,全地区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方式发布通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期间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一)2021年10月19日零时前,参保单位须按照业务办理流程,全面完成“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系统中的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需完成自主缴费或代扣银行卡存够足额代扣费用。同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征集计划。

 

(二)为避免在途数据对系统切换产生影响,2021年10月25日24时前,参保单位需在税务平台完成所有医保相关申报缴费业务,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医疗保险费欠费的,在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需要重新申报核定缴费,且务必于11月25前补缴到位,期间不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三)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11月5日晚20:00前,各级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须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患者,撤销其医保住院登记,待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履行医保结算流程。

 

(四)其他事项。

 

1.停网期间,异地就医、转诊转院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2.医保特殊慢性病就诊患者请于11月5日前到就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

 

3.其他就医、就诊事宜请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通告办理。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群众、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医保经办机构:0903-2514008

税 务 部 门:0903-6861027

 

和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和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