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2021年10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啦~


本月起,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啦,赶紧一起看看吧~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8号)文件规定,首次明确建立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用区域划分暂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号)文件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新文件出台后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今后,只要省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也联动调标。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紧跟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支出需要,让已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失业后的待遇切实得到保障。

 

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建立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按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

 

进贤、安义两县为三类区域,失业金标准由1340元每月提高到1449元;新建区(含湾里管理局)、南昌县为二类区域,失业金标准由1340元每月提高到1557元;市本级及其他城区为一类区域,失业金标准由1340元每月提高到1665元。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标力度大,群众受益面广。三个类别每月分别提高109元、217元、325元,月平均提高217元。

 

此次调标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大幅度提高,再加上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农民工合同制工人一次性补助等)标准同步提高,参保失业人员可以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实惠。

 

下一步,我市经办机构将在经办系统中统一调整好发放标准,按照“畅通领、安全办”要求,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从10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到位。


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