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关于印发《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人社文〔2021〕7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明电〔202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的通知》(豫政明电〔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拟定了《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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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明电〔202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的通知》(豫政明电〔2021〕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拨付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豫财社〔2021〕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21年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河南灾后重建讲话精神,按照河南省有关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精准使用稳岗返还资金,优先向实体经济、灾后重建地区倾斜,全力做好今年的稳岗返还工作。

 

二、组织架构

 

成立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东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 燕

局党组成员、市社保中心主任

 

成 员:

 

赵根成

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毋 宁

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

 

闫明忠

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副组长

 

王占东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薛 鹏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李龙生

市社保中心失业职工管理科科长

 

张 静

市社保中心稽核内控科科长

 

孙 思

市社保中心失业职工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办公室主任由赵根成同志兼任,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落实工作。

 

三、返还原则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拨付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豫财社〔2021〕98号)“将有限的资金用于真正受灾严重的企业”“优先向实体经济”的原则,优先对受灾企业和受灾地区实体经济企业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从9月9日开始,10月底结束,分以下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9月9日-9月20日)

 

市人社局联合市社保中心对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提取测算全市稳岗补贴数据,为稳岗返还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

 

实施方案出台后,按照返还原则的基本要求,全面开展稳岗返还工作。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时间截止到10月25日。

 

(三)实施方法及条件

 

1.申报条件

 

在焦作市辖区内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费的实体经济企业(不包括非企业性质单位、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以及金融、房地产企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企业查询由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2.返还标准

 

对受灾严重的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27%;对受灾地区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23%。

 

3.返还额度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拨付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豫财社〔2021〕98号)文件,我市稳岗返还资金额度不超过409万元,如全市稳岗返还资金达到409万元,立即停止企业稳岗返还的申请、审核发放工作。

 

4.申报方式

 

数字证书登陆。充分利用数字证书,10月25日前通过登陆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中的“单位办事通道”,办理稳岗返还申请及申报。实现网上申报,线上发放,做到“不见面”服务,方便企业办理稳岗返还,减轻企业负担。

 

5.审核程序

 

企业申报—经办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批—经办机构拨付。审核结果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6.对于下列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一是审核时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中国信用网”网站(http://www.zgxyw.org.cn)上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二是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三是申请稳岗补贴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稳岗补贴政策是应对当前自然灾害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工作,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稳岗返还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迅速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简化程序,加快政策落实。各县(市、区)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精准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确保在10月底前将稳岗返还资金全部发放至企业。在政策实施中要切实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不得违规线下办理。

 

(三)严格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政策标准,审批程序公开公正。局基金监督科要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要求。市社保中心稽核内控科要亲自参与并做好随时现场稽核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联络员,工作中遇到困难或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局汇报。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29